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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贷款担保

品种简介

方式一
客户可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分布在各区的任一营业部同时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同时签署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同时发放贷款。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分别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客户不必再购买保险。

方式二

客户可向银行同时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同时签署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同时发放贷款。本市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现已全面实行由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方式,担保公司将按收费标准在银行放款后在客户还款卡中扣收担保费。本市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部分客户可自主选择采用保险方式或担保方式。如商业性贷款也采用担保方式,担保公司将同时扣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和商业性贷款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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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资格


(一)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各家银行略有不同,需服从银行的相关规定):
1、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男)60周岁(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3、组合贷款月还款额占提供证明的总月收入比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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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额度和期限

1、组合贷款金额占房价的比例:不超过70%。
2、贷款的最长期限:一手房30年,二手房20年。且贷款的期限加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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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提供资料

一手房 二手房 备注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婚姻证明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 月收入一万元以上需提供税单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房价3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价30%以上首付款发票及复印件  
房产商或代理商收款帐号 上/下家收款帐号  
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 上家产证复印件 贷款总额超过房价50%需评估或依据银行规定
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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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一、担保公司受理的客户



流程二、银行受理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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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贷款年限 担保费 贷款年限 担保费 贷款年限 担保费
1 9.9 11 60.2 21 107.9
2 14.7 12 65.4 22 113.0
3 19.7 13 70.7 23 118.1
4 24.7 14 76.0 24 123.2
5 29.7 15 81.2 25 128.3
6 35.3 16 86.0 26 133.5
7 40.2 17 91.2 27 138.7
8 45.5 18 96.0 28 143.9
9 50.4 19 101.3 29 149.2
10 54.9 20 105.3 30 154.3

注: 1)担保费=贷款额×速算额(不同年限)

担保费收取精确到角,角以下舍去。

2)贷款提前结清担保费可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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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  

1.利率:公积金住房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按年利率4.77%执行,5年以上的按年利率5.22%执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按年利率7.65%执行,5年以上的按年利率7.83%执行。

2.利率调整:住房贷款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的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3.其他规定:展期利息和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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