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积金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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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公积金贷款担保        

品种简介

借款人若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接受客户的申请。客户无需去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有关事项,担保公司提供一门式服务。担保公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将所购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提供三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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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资格

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
2、申请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首付一定比例的房款(目前最低为房价的30%,一手房为房价的20%);
4、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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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额度和期限
 一、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调整分两种情况:
1、有二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家庭: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
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10万元。一户家庭总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二、对非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
 
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30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15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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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提供资料

A.申请贷款提供资料
一手房 二手房 备注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婚姻证明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婚姻证明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价30%以上首付款发票及复印件  
房产商或代理商收款帐号 上/下家收款帐号(建行活期存折)  
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 上家产证复印件  
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评估报告 贷款额超过房价50%需评估90年前房屋超过30%需评估
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    

B.代办产权证提供的资料

1)现房地籍图原件(代办2份)
2)现房用地面积表原件(代办1份)
3)建筑面积分摊表原件(代办1份)
注:以上收件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接受申请的公司营业部查询;申办产证所需资料根据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有关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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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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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担保费收费标准
[每万元贷款担保费速算表] ---------------------------------金额单位:元

贷款年限 担保费 贷款年限 担保费 贷款年限 担保费
1 9.9 11 60.2 21 107.9
2 14.7 12 65.4 22 113.0
3 19.7 13 70.7 23 118.1
4 24.7 14 76.0 24 123.2
5 29.7 15 81.2 25 128.3
6 35.3 16 86.0 26 133.5
7 40.2 17 91.2 27 138.7
8 45.5 18 96.0 28 143.9
9 50.4 19 101.3 29 149.2
10 54.9 20 105.3 30 154.3

注:1)担保费=贷款额×速算额(不同年限)
担保费收取精确到角,角以下舍去。
2)贷款提前结清担保费可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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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  

  1. 利率:贷款期限 5年以下(含5年)的按年利率4.77%执行。5年以上的按年利率5.22%执行。
  2. 利率调整:住房贷款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的 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3. 其他规定:展期利息和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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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问 1、我想申请公积金担保借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规定,只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成为公积金担保借款的借款人。

□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

□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 所购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 购房首期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0%,一手房20%);

□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问 2、我的公积金担保借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答:按照有关的规定,每项公积金担保借款金额应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 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现行为40倍);

□ 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房价的七成,一手房八成)

□ 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依据每月缴纳公积金数来计算)

□ 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限额。(基本公积金贷款20万,补充公积金贷款10万。若首次购买自住用房,基本公积金贷款40万,补充公积金贷款10万。)

公积金中心采用查询方式,根据借款人的相关各项条件,确定贷款额度,并以打印查询单的方式来告知查询人。

问 3、我在公积金查询时,查得可以借款10万元,期限10年,但在具体办理时要我借公积金款9万元,商业借款1万元,这种作法可以吗?

答:这种作法是不对的。公积金贷款查询额度,即是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现在如果要贷款人以部分商业贷款代替公积金贷款来硬性搭配,实际是损害贷款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它使贷款人在履行公积金缴交义务后,未获得相应的权利,增加了利息部分的负担;其次,在办理相关手续上,以要办理公证、保险等环节,使办理时间拖长,往返次数增加。更重要的是,自 2001年1月1日起,纯公积金贷款采用担保借款的形式,极大地降低了申请贷款的相关支出。如果再发生硬性搭配情况,会使购房者大大增加相关的费用支出,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因此,如果购房者发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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